受贿超1亿元!山东省政协原常委郑金兰被判死缓_实时热点_顺发之窗网(便民)
标王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贵金属  机器人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实时热点 » 正文

受贿超1亿元!山东省政协原常委郑金兰被判死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31  来源:互联网  作者:顺发之窗网  
核心提示:2022年12月29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宣判山东省政协原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主任郑金兰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郑金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原标题:受贿超1亿元,山东省政协原常委郑金兰一审被判死缓

受贿超1亿元!山东省政协原常委郑金兰被判死缓

2022年12月29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宣判山东省政协原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主任郑金兰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郑金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查封、扣押、冻结、退缴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及孳息继续追缴。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6年,被告人郑金兰利用担任潍坊市委副书记,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厂房搬迁、矿权转让、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923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金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郑金兰到案后主动交待办案机关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积极退赔部分赃款,但庭审中全面翻供,且大部分赃款转移海外,尚未退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根据被告人郑金兰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受贿超1亿元!山东省政协原常委郑金兰被判死缓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顺发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网站索引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顺发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信息处理与建议邮箱:sfzcw@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