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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提高满60岁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完善乡村医疗体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2-24  来源:互联网  作者:顺发之窗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官方:提高年满60周岁乡村医生养老待遇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

原标题:官方:提高年满60周岁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分类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

已纳入事业编制的乡村医生,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未纳入事业编制的乡村医生,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实际给予适当补助。

对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其养老待遇。

官方:提高满60岁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全文如下。

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迫切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把乡村医疗卫生工作摆在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以基层为重点,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驱动,加快县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让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原标题:官方:提高满60岁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完善乡村医疗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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