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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谈醉驾入刑门槛:防范危害公共安全初衷未有效实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3-02  来源:互联网  作者:顺发之窗网  
核心提示: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已逐步深入人心,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但这也导致危险驾驶罪案件迅速上升,引发法律界人士忧虑。

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已逐步深入人心,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但这也导致危险驾驶罪案件迅速上升,引发法律界人士忧虑。

政协委员谈醉驾入刑门槛:防范危害公共安全初衷未有效实现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告诉界面新闻,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他将提交《关于修改醉驾型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适当提高“醉驾”入刑门槛的提案》。

2022年“两高”报告数据显示,2021年被提起公诉的危险驾驶罪犯罪嫌疑人达35.0852万人,占全部被公诉人的20%。2021年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危险驾驶罪案件34.8万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27.7%。自2019年来,危险驾驶罪连续四年超过盗窃罪成为名副其实的“第一大罪”。

近年来,有关修改醉驾入刑的呼声渐增。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时任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就曾第二次提交“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取消醉驾罪的议案”。

当时,界面新闻采访的多位法学专家和交通警察表示,并不赞同取消“醉驾入刑”建议,目前“开车不喝酒”的社会“大气候”已经形成,这是社会文明和法治建设难得的进步,放松对醉驾行为的处罚可能引发反弹。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曾参与起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王顺安向界面新闻表示,“醉驾入刑”是全世界认可的文明准则,其初衷并非在于惩罚,而在于警示、预防犯罪,使人们树立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文明的生活习惯。通过十多年法律实施和社会宣传,“酒后不开车”的社会共识已经形成,这即是“醉驾入刑”立法目的。不能因为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就认为是“恶法”,甚至建议将该罪从刑法中删除,“这是不理性的”。

原标题:政协委员谈醉驾入刑门槛:防范危害公共安全初衷未有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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