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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称副镇长事件非胁迫 “胁迫”不属实无证据证明强奸事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19  来源:互联网  作者:顺发之窗网  
核心提示:近日,四川遂宁一网友在某论坛发帖,称蓬溪县某乡镇一副镇长吴某春利用职务之便,“胁迫”他人妻子发生不正当关系,破坏家庭和谐。

近日,四川遂宁一网友在某论坛发帖,称蓬溪县某乡镇一副镇长吴某春利用职务之便,“胁迫”他人妻子发生不正当关系,破坏家庭和谐。

该网友在发布的网帖中质疑,前往相关部门反映后,当地警方未予立案,后发现该副镇长仅被撤职处理。

5月17日晚,当地警方回应封面新闻记者称,网传吴某春“胁迫”他人妻子发生不正当关系不属实,现有证据未发现有胁迫行为,强奸犯罪事实不成立。蓬溪县纪委监委称已给予吴某春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调离原单位。

官方回应副镇长胁迫他人妻子:确有不正当关系 降职调岗

网友爆料:

副镇长“胁迫”他人妻子发生关系

据了解,发帖者自称是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一居民,2022年11月,吴某春利用职务之便,在明知刘某已婚已育身份的前提下,“胁迫”弟媳刘某与其发生性关系。刘某“迫于对方强权的压制和威胁”,只得忍气吞声妥协。

帖中提到,今年4月16日,范某龙发现妻子刘某与吴某春的不正当关系后,刘某曾向蓬溪县公安局报警,称吴某春对自己实施了强奸的犯罪行为。4月19日,蓬溪县公安局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称经该局审查认为,现有证据不足,“无法确定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决定不予立案。

对于公安机关的处置,发布者称“另有隐情。”

当地警方:

“胁迫”不属实无证据证明强奸事实

据警方介绍,今年4月17日0时20分,蓬溪县公安局蓬南派出所接到范某龙报警,称其老婆刘某被吴某春强奸。接警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蓬南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

经警方调查,2022年11月,吴某春通过社交app与相邻乡镇刘某联系,相互介绍交流后互加微信好友。

原标题:警方称副镇长事件非胁迫 “胁迫”不属实无证据证明强奸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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