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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捉奸收钱作为“补偿金”后被告获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0-18  来源:互联网  作者:顺发之窗网  
核心提示:早在2021年,山东淄博人路某某察觉妻子张某在孩子上辅导班时与另一名男子刘某某在酒店偷情,他跟踪后在酒店房间内撞破这一场景,并收取了刘某某2万多元补偿金。

早在2021年,山东淄博人路某某察觉妻子张某在孩子上辅导班时与另一名男子刘某某在酒店偷情,他跟踪后在酒店房间内撞破这一场景,并收取了刘某某2万多元补偿金。后路某某被控敲诈勒索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出狱后,路某某始终认为自己无罪,他多次提出上诉和申请再审,但屡次被维持原判或者驳回。

丈夫捉奸收钱作为“补偿金”后被告获刑

丈夫捉奸收钱后被告获刑

△案发房间。受访者供图

此案经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报道后,引发关注。今年6月,山东省高院一纸再审决定书,让案件走向再次充满可能性。10月17日,潇湘晨报记者从路某某家属处了解到,案件将在10月27日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

据此前报道,事情起因是在2021年3月28日上午,路某某的妻子带着孩子去上辅导班,但路某某发现一些异常,尾随妻子来到培训机构,发现妻子随后又坐电梯来到了培训机构下方的酒店房间内,设法开门后,路某某撞见张某和另一名赤身裸体的男子在房间内,张某还穿着情趣内衣。

路某某随即拿出手机拍摄视频,并打了对方男子刘某某一拳。随后张某离开,路某某和刘某某继续待在房间内。根据路某某的说法,对方主动提出要对他进行补偿,他索要6万元,对方称拿不出这么多,最终分三次通过微信转账转给他25000元,路某某走时还拿走了桌上200元现金。

丈夫捉奸收钱作为“补偿金”后被告获刑

原标题:丈夫捉奸收钱作为“补偿金”后被告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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