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代缴社保乱象屡禁不止,甚至影响到了应届毕业生的生活补贴。近期,一些人力公司通过网络兜售“挂靠单位、代缴社保”的服务。某华东地区的人力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挂靠参保不需要上班,但需要配合制造假工资流水和签署假劳动合同以躲避监管。更甚者,只要额外付费,这些公司还提供代办失业险、生育险、工伤险等服务。杭州某公司声称可以协助“造假”申领杭州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这本是为来杭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设计的制度。
通过“挂靠”代缴社保,实际上是通过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社会保险待遇,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而且由于不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劳动者的相关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明确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虚构的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处于法律灰色地带,不被承认,一旦遭遇不良代缴机构挪用资金或跑路,个人缴纳的社保可能无法得到保障。
现实中,许多人选择“挂靠”代缴社保有其现实原因。在很多地方,社保缴纳的年限和金额与购房、买车、落户、子女教育等资格挂钩,社保缴费一旦中断,这些资格就可能受到影响。尽管国家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必须给员工上保险,但仍有个别企业违规。而在一些大城市,外地户籍员工一旦社保中断,不能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己缴社保,只能回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这些制度短板客观上为“挂靠”代缴提供了生存土壤。
然而,合理诉求不能通过非法手段实现。通过虚构劳动关系、制造假流水假合同来造假是违法行为。不应纵容中介利用人们的政策焦虑和信息差,兜售虚假参保服务,赚取高额服务费并协助套取国家社保基金,破坏社保制度的保障逻辑。尤其是,某些“挂靠”参保业务中,参保人只承担个人部分,单位部分则由建筑企业承担,看似好事,实则是企业以此“空挂”模式为投标资质充门面,不仅破坏招投标市场秩序,大量无关人员被包装成在岗技工,也为工程埋下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