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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4岁男孩性侵女童为何不追究刑责 当地警方回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3-20  来源:互联网  作者:顺发之窗网  
核心提示:近日,广东清远市阳山县的陈女士向澎湃新闻反映称,2月26日下午,其8岁的侄女陈果(化名)在公园的厕所内被一名13岁的男孩陈某某性侵。

#13岁男孩性侵8岁女童警方不予立案#【#13岁男孩被指在公厕性侵8岁女童#,警方经审查不予立案其已返校上课】近日,广东清远市阳山县的陈女士向澎湃新闻反映称,2月26日下午,其8岁的侄女陈果(化名)在公园的厕所内被一名13岁的男孩陈某某性侵。事发当天,陈果的父母报警。陈果的家属说,3月18日,派出所民警告知,由于陈某某不满14周岁,无法追究其刑责,故对此案不予立案。阳山县公安局作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陈果的家属提出控告陈果被强奸一案,阳山县公安局经审查认为符合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故决定不予立案。

未满14岁男孩性侵女童为何不追究刑责 当地警方回应

原标题:未满14岁男孩性侵女童为何不追究刑责 当地警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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