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加强财政总核算管理 增设明细科目规范使用_商家新闻_顺发之窗网(便民)
标王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贵金属  机器人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商家新闻 » 正文

财政部加强财政总核算管理 增设明细科目规范使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0-30  来源:互联网  作者:顺发之窗网  
核心提示:财政部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财政总会计核算管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财政总会计核算管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通知要求增设财务会计明细科目,在“国库存款”科目下增设“金库存款”和“待划转社会保险费”明细科目;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增设“待划转社会保险费”、“收回存量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待清算资金”和“其他”明细科目;在“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应收本金”下增设“未到期本金”和“已到期本金”;在“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应付本金”下增设“未到期本金”和“已到期本金”。

通知还强调规范使用“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无实际资金流入的情况下,不得通过预算会计科目“资金结存”、财务会计科目“其他应收款”冲减已列预算支出或费用,也不得虚增收入。此外,通知提出加快推进财政总会计核算电子化进程,打通财政与中国人民银行的电子数据传输渠道,实现全部业务事项线上办理和数据线上传输。

原标题:财政部加强财政总核算管理 增设明细科目规范使用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顺发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网站索引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顺发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信息处理与建议邮箱:sfzcw@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