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客户常遇“杀熟”,京津冀三地消协组织发布大数据营销差异化现象调查结果。大数据分析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市场,为消费者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和个性化体验,但同时也存在风险。当算法根据个人数据进行差异化定价时,可能会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了促进大数据的合理应用并保护消费者权益,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和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进行了此次调查。
本次调查结合了问卷与体验两种方式,涵盖了在线购物、旅游、民宿、外卖、打车、票务、短视频/直播及共享单车八大互联网消费平台类别。结果显示,受访者最常使用的平台类型包括购物类、外卖类和打车类。
大多数受访者认为大数据技术在提升消费体验方面利弊相当。约三分之一的人认为大数据带来的好处大于弊端,而五分之一的人持相反观点,另有超过三分之一的人认为两者相抵。虽然大数据显著改善了用户的搜索与购物体验,但也引发了隐私泄露及差异化营销等担忧,超过六成五的受访者对此表示关注。
调查显示,超过四成消费者明确表示曾遇到过“大数据差异化营销”。随着年龄增长,遭遇此类行为的比例逐渐减少。受访者反映最多的差异化营销发生在购物、外卖和打车这三个领域。具体表现为多次浏览后价格上涨、不同用户享受不同的折扣优惠、隐藏或不给老用户提供优惠券以及同一时间不同用户购买相同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差异。
关于企业差异化营销与大数据差异化营销之间的界限,受访者难以区分。他们所指的“差异化营销”通常是指长期顾客在没有明显理由的情况下被收取更高费用的现象,这被视为不公平对待。体验调查显示,在多个平台上新用户往往能享受更低的价格,主要得益于专属优惠券等福利;用户级别、会员权益以及支付方式也会对最终价格产生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三地消协建议加强监管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大数据应用企业需强化内部管理,确保诚信经营,并建立完善的数据使用规范机制;相关部门应制定更严格的法律法规来界定大数据差异化营销的行为标准,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此外,还应鼓励技术创新,推动信息公开,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最后,消费者自身也应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遇到侵权行为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