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动海南省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提出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并制定实施方案和管理规范,指导市县做好政策衔接,确保政策稳妥落实。
文件还强调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行为,以促进性别平衡。此外,将规范不孕不育诊治服务,并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为了增加普惠托育服务项目的投资,政府将发挥其投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合理且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同时,在海口、三亚、儋州等地率先试点社区“公建民营”模式下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全覆盖,拓展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功能。
鼓励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并探索利用国有闲置场所用于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对于新建住宅区,则要求按照容纳人口规模同步规划、建设和交付普惠托育场所,以满足居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