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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规范智能网联汽车宣传 杜绝虚假夸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3-01  来源:互联网  作者:顺发之窗网  
核心提示:2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与技术指南》,明确要求规范营销宣传行为

2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与技术指南》,明确要求规范营销宣传行为。

该指南规定,企业在向消费者提供关于智能网联汽车驾驶自动化等级、系统能力、系统边界等信息时,必须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不得进行虚假或夸大的宣传。企业也不得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命名及营销中使用误导性语言,避免让消费者误以为这些系统具备实际上不具备的功能,从而防止驾驶员滥用风险。

这份指南共包含4大项14小项内容,旨在加强对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的管理。其中提到的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是指符合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40429-2021)定义的2级驾驶自动化系统。

原标题:两部门规范智能网联汽车宣传 杜绝虚假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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