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发布反外国制裁法实施规定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利益_行业资讯_顺发之窗网(便民)
标王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贵金属  机器人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官方发布反外国制裁法实施规定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利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3-25  来源:互联网  作者:顺发之窗网  
核心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旨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护我国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该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等法律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旨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护我国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该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等法律制定。

反外国制裁工作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对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以各种借口或依据其本国法律对我国进行遏制、打压,采取歧视性限制措施干涉我国内政的行为,国务院有关部门有权决定将有关组织和个人列入反制清单,并采取相应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注销签证或者驱逐出境;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禁止或限制与特定对象交易合作等。此外,还可以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如禁止从事与我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投资等。

在实施过程中,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调查和对外磋商,明确反制措施适用对象、具体措施及施行日期。各部门需加强协同配合与信息共享。作出采取反制措施决定后,应通过官方网站等途径发布并及时更新。若需要其他部门配合执行,则需按照程序通报相关单位。

被采取反制措施者可以向国务院有关部门申请暂停、变更或取消相关措施,需提供改正行为及消除后果的事实和理由。根据实际情况,有关部门可评估反制效果并调整措施。特殊情况下的例外处理也允许,但需经批准。

对于执行或协助执行外国歧视性限制措施损害我国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如果外国国家、组织或个人通过诉讼等方式危害中国利益,相关部门可将其列入反制名单并采取进一步行动。同时鼓励专业服务机构为反制裁提供法律服务支持。

涉及司法协助时,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主管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原标题:官方发布反外国制裁法实施规定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利益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顺发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网站索引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顺发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信息处理与建议邮箱:sfzcw@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