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婚外情人间的高额赠与合同纠纷案。男子占某在已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自2017年起至2024年2月期间,频繁向婚外情人文某转账共计50万余元。这些款项包括微信转账、银行转账、车辆垫付款及其他交易。2024年3月,占某的妻子周某发现丈夫的婚外情及财产转移行为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文某返还全部赠与款项。
法院审理认定,占某在与文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期间,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文某的行为侵犯了周某作为配偶的合法财产权益,严重违背公序良俗,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经查明,占某向文某通过微信转账、银行转账以及提供车辆垫付款总计50万余元,且其中包含大量“520”“9999.99”等特殊金额转账。因文某不能举证证明上述金额的具体用途,法院最终判决文某需全额返还周某。
法官提示,本案中占某为维系婚外情擅自处分巨额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不仅突破了民法典确立的婚姻忠实义务底线,还实质性侵害了配偶的合法财产权益,破坏了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婚姻中的诚信是夫妻携手的基石,对他人家庭的尊重是友善的体现,维护婚姻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任何企图通过破坏他人家庭获取利益的行为都不应被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