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农业农村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加入全球打击非法捕捞制度体系相关情况。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孙海文表示,我国坚持对远洋渔船违规行为零容忍,认真调查处理相关国家、国际组织提供的中国籍远洋渔船涉嫌违规的线索,并对核实后的违规企业和渔船进行严厉处罚。
中国一贯重视渔业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实施了公海自主休渔等一系列举措,不断强化渔业资源养护,推进渔业资源长期可持续利用,取得积极成效。自2000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建立了公海捕捞许可制度。2003年,中国农业农村部制定了《远洋渔业管理规定》,并在2020年进行了全面修订,进一步加强远洋渔业监管制度。通过完善立法,中国全面建立了公海捕捞许可、远洋渔业项目审批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严格控制远洋渔业规模。2024年,中国拥有经批准的远洋渔业企业167家,远洋作业渔船2470余艘,作业区域分布于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公海和南极海域,以及相关合作国家的管辖海域,年产量约219万吨。根据政策,在“十四五”期间及今后一段时期,中国的远洋渔业企业和船队规模将保持总体稳定。
中国加入了8个区域渔业管理组织,每年印发履约指导文件,严格按照这些组织的要求履行成员义务,履约成绩在这些组织中位居前列。中方还积极支持配合国际社会打击非法捕捞活动的各项努力。自2020年以来,中国每年派遣执法船赴北太平洋公海开展执法检查登临检查,在履行国际义务的同时也为打击非法捕捞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