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紫光集团原董事长赵伟国贪污、为亲友非法牟利、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赵伟国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外,他还因其他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三年,并处罚金共计一千二百万元。法院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在案的违法所得将返还被害单位。
紫光集团曾是半导体领域的明星公司,但在2020年11月开始出现资金流动性问题,随后进行破产重组。根据法院判决,在担任紫光集团董事长期间,赵伟国利用职务便利,与特定关系人共谋,非法占有国有资产,并指使上市公司董事实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导致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赵伟国执掌紫光集团期间因频繁进行并购而被称为“并购狂人”。自2013年到2019年的六年间,紫光集团收购了20多家公司,多为不同类型的芯片公司。通过这些收购,紫光集团的资产从13亿元增至2978亿元,成为当时中国芯片产业巨头。然而,疯狂的投资掩盖了债务危机。2020年下半年,紫光集团开始出现资金流动性问题,最终导致实质债务违约。
2023年3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国家监委对赵伟国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赵伟国公器私用、化公为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赵伟国涉嫌贪污、为亲友非法牟利、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经审理查明,2014到2021年,赵伟国利用担任紫光集团董事长等职务便利,伙同特定关系人李禄媛,通过低价购房产占国有资产4.7亿余元、将盈利业务交给特定关系人经营等造成国家损失8.9亿余元,还指使上市公司低价租赁致损4645万余元。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有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重大立功等情节,对其贪污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