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路透社报道,当地时间8月10日,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驳回了2005年针对中企所谓维生素C“价格操纵”的诉讼案,再次宣告了中企的胜利。此案是我国企业遭遇的第一例国际反垄断诉讼。
2013年,美国地方法院以中国药企构成垄断对其开出1.53亿美元“天价罚单”。之后,此案经历多次波折:2016年,美国巡回上诉法院改判裁决无效,驳回起诉;2018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下令对此案重审。
外媒报道截图
位于曼哈顿的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表示,由于中美反垄断法之间存在“真正的冲突”(true conflict),以及此案可能对外交关系存在潜在影响,因此驳回这宗案件是合理的。
巡回上诉法院法官纳尔迪尼(William Nardini)10日在意见书中写道,尽管美国有意惩罚外国公司的反竞争行为,但政府可以通过外交和贸易谈判“化解其对中国的担忧”。
诉讼中所涉中国药企为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据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由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香港三威国际有限公司于1993年合作兴建,生产维生素C及系列产品。
华北制药生产的维生素C
2005年,包括得克萨斯州“动物科学产品公司”在内的一些美国购买商起诉了以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为首的四家中国药企,声称这些公司涉嫌共谋操纵对美出口的维生素C价格,违反了美国反垄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