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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新规来了!涉及住房教育出行 夫妻过户二手车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01  来源:互联网  作者:顺发之窗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9月新规来了!将影响你的住房、教育和出行进入9月,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涉及土地管理、契税免征、教育、生产安全、数字安全、驾驶证电子化等,一起来看看。

原标题:9月新规来了!将影响你的住房、教育和出行

进入9月,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涉及土地管理、契税免征、教育、生产安全、数字安全、驾驶证电子化等,一起来看看。

【全国性新规】

禁止擅自在耕地上建房等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并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夫妻过户等六种情形免征契税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简称《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契税法》第六条规定,有六种情形可免征契税,其中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校不得举办民办校

5月14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正式发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

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表示,《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对民办学校的招生规则做了进一步规范,从制度上限制了无序的跨区域竞争性招生、掐尖招生等行为,避免招生中不公平竞争。

原标题:9月新规来了!涉及住房教育出行 夫妻过户二手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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