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9月23日讯 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滨海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滨海银保监罚决字〔2021〕10-12号)显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第一大街支行内控管理不到位、员工从事违法活动,滨海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罚款人民币45万元;刘国娟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第一大街支行内控管理不到位、员工从事违法活动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被警告;赵旭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第一大街支行内控管理不到位、员工从事违法活动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被警告;处罚日期为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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