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11月2日讯,据银保监会官网11月2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大理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大银保监罚决字〔2021〕15号)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中心支公司因虚列费用用于支付约定手续费比例之外费用,变相突破报批手续费率;虚列办公费用,给予车险客户合同外利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理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第一百六十一条,对其罚款人民币15万元,处罚日期为2021年10月11日。
被处罚当事人程锡能(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中心支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兼任营业三部经理)对国寿财险大理州中支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给予警告并处罚人民币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