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南宁分行称“2.5亿存款不翼而飞”属于个人犯罪 银行不担责_行业资讯_顺发之窗网(便民)
标王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贵金属  机器人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工行南宁分行称“2.5亿存款不翼而飞”属于个人犯罪 银行不担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20  来源:互联网  作者:顺发之窗网  
核心提示: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分行(下称工行南宁分行)逾2.5亿元存款“不翼而飞”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首。

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分行(下称工行南宁分行)逾2.5亿元存款“不翼而飞”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首。

据报道,判决书显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8月起,梁建红就担任工行南宁分行金融业务部经理。

2018年初,梁建红因对外许诺高额利息,向社会人员吸纳资金,需要返还高额本金和利息等原因,产生了伪造大额存单用于替换银行客户的真实存单,以代办取款方式窃取客户在工行大额存款的想法。

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梁建红以为贷款企业做存款贡献为由,通过莫某等人找有闲置资金的客户到工行办理大额存款业务,承诺除给予正常的银行大额存款利息外,在办理完大额存款后支付给莫某等人每个月4.5%左右的高额存款收益。

判决书显示,除了银行正常的办理流程及规定外,梁建红向莫某等人以及被害人苏某、石某等人提出其个人的四点要求:

一是大额存单的密码必须设置成企业方指定的密码;

二是存单必须要在梁建红和企业方、客户方在场的情况下用信封封存,在三方见证下用信封封存好后,三方在封口上签字;

三是存单到期后,必须要在三方见证下打开之前封存的信封,由企业方陪同取款;

四是将存单封存后,客户要将身份证交给梁建红或企业方代表去核实客户身份。

为顺利窃取银行客户即被害人的存单款,梁建红让其实际控制的南宁中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财务时蓓负责伪造存单等银行票证,趁被害人不备替换真实存单。

2017年下半年起,梁建红让另一被告人黄雨凤,为其伪造存单等银行票证。两人均使用电脑软件编辑、套印,以及伪造工行营业网点公章的方式伪造上述银行票证。经鉴定,本案扣押的419份存单等银行票证中,350份为伪造。

原标题:工行南宁分行称“2.5亿存款不翼而飞”属于个人犯罪 银行不担责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顺发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网站索引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顺发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信息处理与建议邮箱:sfzcw@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