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面临家庭暴力危险,海淀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禁止接近_实时热点_顺发之窗网(便民)
标王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贵金属  机器人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实时热点 » 正文

女子面临家庭暴力危险,海淀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禁止接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22  来源:互联网  作者:顺发之窗网  
核心提示: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做出的民事裁定。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做出的民事裁定。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以案说法,讲解女性在面临家庭暴力的危险时如何用法律维护“她”权益。

女子面临家庭暴力危险,海淀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女子面临家庭暴力危险,海淀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据悉,在海淀法院此前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小宁(化名)称其与丈夫林某长期争吵,林某曾因家庭琐事纠缠小宁,对其暴力殴打,小宁报警处理,并经医院诊断为头部颈胸部外伤,四肢外伤,多发性软组织损伤;除此之外,林某还对小宁言语威胁恐吓,长期酗酒,甚至定位跟踪小宁。故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要求禁止林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林某骚扰、跟踪、接触小宁及其相关近亲属。

最终,法院裁定禁止林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林某骚扰、跟踪、接触小宁及其相关近亲属。

法院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各项实体和程序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在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的请求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小宁提供的现有证据,小宁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故法院向小宁做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

一、禁止林某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林某骚扰、跟踪、接触小宁及其相关近亲属。人身安全保护令除了可以采取前述措施外,申请人还可根据需要向法院提出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该人身安全保护令自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申请人如有需要,可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原标题:女子面临家庭暴力危险,海淀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禁止接近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顺发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网站索引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顺发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信息处理与建议邮箱:sfzcw@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