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关于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规范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规范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积极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以严格公正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1.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做实依法平等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做到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违法犯罪依法追究责任。坚持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各类产权主体的诉讼地位和法律适用一视同仁,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一律依法惩治。对于涉企案件,要在严格依法审判基础上,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从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角度出发,依法作出恰当处理。
2.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严格区分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合法融资与非法集资、参与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正当经营与违法犯罪等的界限,严格把握刑事犯罪的认定标准,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有效防范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
对在生产、经营、融资等活动中的经济行为,虽属违法违规,但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宣告无罪,或者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对于涉企新类型案件,应当依法审慎处理,必要时由上级人民法院依法提级管辖。强化涉企产权刑事案件申诉、再审工作,健全有效防范、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