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湖南等多地企业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_行业资讯_顺发之窗网(便民)
标王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贵金属  机器人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11月1日起湖南等多地企业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03  来源:互联网  作者:顺发之窗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多地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多地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近日,多地税务部门下发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原标题:多地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多地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近日,多地税务部门下发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其中,湖南明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多数地区采取“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由人社、医保部门核定缴费金额,税务部门按照核定金额进行征收。

分析认为,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费后,将规范企业不合规的社保缴费行为,有助解决漏缴、少缴社保问题。

关于全省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自2020年11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其他补充医疗保险费。

二、征收方式及征收期限

采取“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的模式,用人单位、个体参保人员以及建筑工程项目等社会保险费缴费主体(以下简称缴费人),按照现行方式和渠道向社保、医保部门申报缴费工资,由社保、医保部门核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人按照核定的应缴费额,依法按时足额向税务部门缴纳。

其中,企业应于每月底前向税务部门缴纳应缴社会保险费款,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代扣代缴;个体参保人员按月或者按年向税务部门缴费。

 三、缴费渠道

税务部门为缴费人提供“网上、掌上、实体、自助”等多元化缴费渠道。缴费人可以通过商业银行、单位客户端、电子税务局、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移动POS机、办税服务厅及自助办税(费)终端等渠道进行缴费。

原标题:11月1日起湖南等多地企业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顺发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网站索引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顺发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信息处理与建议邮箱:sfzcw@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