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2月8日讯,据银保监会官网2月7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嘉兴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嘉银保监罚决字〔2022〕4号)显示,浙江海盐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审查不尽职,陆卫国作为海盐湖商村镇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未尽到勤勉尽职义务,其决定实施上述违法行为,是该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嘉兴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海盐湖商村镇银行罚款人民币30万元;对陆卫国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处罚日期2022年1月27日。
原标题:因贷款审查不尽职,浙江海盐湖商村镇银行被罚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