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台”是品牌白酒,拥有注册商标并在法律保护期内。然而,王某某、曹某某等10人利用谐音制造并销售假冒的“钓鱼台”白酒,最终被贵阳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并被法院判处实刑。此案在4月25日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日被贵阳市检察院定为典型案例。
曹某某与吴某共谋在抖音平台开设直播销售假冒白酒,他们选择了钓鱼台·御液臻品酒作为仿冒对象,因为其名称与“钓鱼台”仅一字之差且读音相同,容易误导消费者。曹某某负责寻找产品,吴某则负责直播账号的运营。
通过网络,曹某某联系到陈某某,询问是否有假的钓鱼台·御液臻品酒销售,并将酒包装图片发送给对方。双方达成一致后,陈某某迅速找到下家王某某。王某某向张某某等人联系货源,购买了假冒印有“钓鱼台”注册商标的包装材料及成品酒。张某某从蔡某处购买了900余套侵权包装材料,实际支付了10万余元。
随后,张某某以200元/件的价格向王某某销售了800件,并安排张某负责运送。此外,张某某还从微信名为“随遇而安”的人(在逃)处购买了300件假冒钓鱼台·御液臻品酒,以300元/件的价格销售给王某某,共计收取246000元。
实际上,“钓鱼台”白酒的市场价最低在500多元每瓶,高的数千元一瓶。而这些每件200到300元的“钓鱼台”白酒,每瓶折合20多到50元之间,明显是非假即劣的产品,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