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日正式施行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鼠标手”正式被列为职业病。颈椎病、肩周炎这些“打工人”常见的疾病,是否也能列入职业病范畴?骨科专家表示,近年来有不少学者建议将颈椎病纳入职业病,但实际操作仍存在现实困难,覆盖人群也并非如想象中广泛。不过,大家应立即从身边的工作条件入手,在办公环境、工作时长、休息方式和自我保健等方面采取行动,因为早期的颈椎疾病尚可逆,发展至中后期则进入不可逆阶段。
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新版目录将原有的10大类132种职业病扩展至12大类135种,首次增设“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与“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两大类别,制造业工人常见的“腕管综合征”(俗称“鼠标手”)被正式纳入职业病保障体系。
广东省杰出青年医学人才、广东省中医院骨伤科专科医院副院长李永津教授表示,随着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更新,新职业、新业态推陈出新,职业病病谱也随之变化。近年来不少学者建议将颈椎病、腰椎病等肌肉骨骼类疾病纳入职业病目录,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面临挑战。要将颈椎病纳入职业病范畴,需综合考量职业暴露与疾病之间的因果关系、明确的诊断标准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多重因素。由于大多数人在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颈部过度使用的情况,难以界定职业因素与颈椎病之间的明确因果关系。加上如果确诊为职业病,按现行规定需调离原工作岗位,这与社会大众的需求相悖。因此,颈椎病纳入职业病范畴,对覆盖人群的考量、如何评估认定等细节,仍需经过科学论证。
例如,新版目录中对腕管综合征列明了限于长时间腕部重复作业或用力作业的制造业工人,而非大众所想象的覆盖所有出现了“鼠标手”的职业人群。因此对于颈椎病等肌肉骨骼疾病,相信也将会有相应的覆盖范围和认定标准。